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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色,戒》才能明白张爱玲的妙笔

2020年01月01日 地区:中国

重读《色,戒》,读到一半的时候,觉得不如前一次那样觉得好了,嫌张爱玲心理描写太多太细,又变换视角,叙述者显得可疑。看完全篇觉得还是好啊。视角变换,也仅只是在最后,写易先生的得意,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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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色,戒》这故事因李安拍电影的缘故,又重新火了一次。(或者从前火过,这仅是第一次?)可读过小说的,毕竟还占少数,电影与小说还是略有不同,更有大众将此电影看作是情色片,意思就更偏了,张爱玲小说里要表达的东西,恐怕也就这么以讹传讹的,不知道传成了什么样子。

这故事讲的是二战时期一群爱国学生,一时血热,要刺杀汉奸易先生。于是设下美人计,美人便是王佳芝,本来很可以得手,但因为美人一时头脑发昏,放走了易先生,一伙人被一网打尽,悉数被杀的故事。

这小说写得特别好。

第一是文字好,其实是不消多说的,张爱玲的文笔太好了,准确恰切而不失华丽,刚巧《色,戒》放出来一部分手稿,看她手稿上增删文字,真是享受。印象最深的是,她勾引易先生成功后,不想让等消息的同学们各自回家,希望去街上吃夜宵喝粥也好,成稿就在“喝粥”两字之间加了“及第”二字,变成“去吃及第粥也好。”我初看时真觉得惊喜,觉得简直太好了,一直记到现在不忘。

第二是结构精巧,这是细细琢磨出来的一个东西,特别好玩儿,我想张爱玲自己写的时候设计出这样的结构,把故事都给填进去,安排好,自己也会非常得意,非常觉得有意思吧。

整个故事叙述的,其实只是短短一天之内发生的事,以官太太们打麻将,七嘴八舌要求请客开始,结尾又同样以这一幕结束,仿佛就是平常的一天,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实际上这一天却是埋了两年的伏笔的结束。

而这两年间发生的事,都是以佳芝的回忆叙述出来的,当然涉及到事又不只两年,还有王佳芝更早的人生经历。

故事第二层是一个偷情戏,麻将桌上,易先生给王佳芝使眼色,故事开始脱离日常进入这一层。这一天之前佳芝伪装成的麦太太已经和易先生发生了两次关系,这一次又要在外面见面,理所当然的应该要“敲”易先生一笔,向他讨钻戒做礼物。

以此为借口就可以引易先生到事先找好的珠宝店,然后在那里下手。

于是故事进入第三层,就是谍战戏,这一层里,交代王佳芝他们在香港设计暗杀易先生等种种事。终于等到易先生了,引了他到珠宝店,安排停当,明明已经是瓮中捉鳖,没想到,在买钻戒的工夫,王佳芝竟动摇了,对着易先生说“快走”,放跑了大汉奸。自己却和同伴被一网打尽。

为什么王佳芝会要放走易先生呢?这就进入了故事的第四层,我认为是真正核心的一层,就是佳芝与易先生的心理,写他们的“孤独”。

王佳芝的心理变化其实非常微妙。她们一伙儿岭南大学的学生,因为日本侵华不得不跑到香港,国仇家恨,报仇之心一定是真诚的,要杀汉奸也是坚决的,只是在杀汉奸的过程中,自己一方丑陋的一面也显示出来了。

为了扮麦太太扮得真实,大家让佳芝失去童贞,而学生当中只有佳芝最瞧不起的梁闰生有性经验,只有他嫖过。于是他们发生关系。没想到易先生只短暂停留便往上海去了,行刺失败,童贞却失了,而同学们又没有好意安慰佳芝,反而用异样的眼光打量她,甚至远离她,让她一度以为被下套的其实是自己,真有赔了夫人又折兵之感。在香港的任务失败之后,张爱玲这样写道:

“她与梁润社工之间早就已经很僵。大家都知道她是懊悔了,也都躲着她,在一起商量的时候都不正眼看她。

‘我傻。反正就是我傻,’她对自己说。

也甚至于这次大家起哄捧她出马的时候,就已经有人别具用心了。

她不但对梁闰生要避险,跟他们这一伙人都疏远了,总觉得他们用好奇的一样的眼光看她。珍珠港事变后,海路一通,都转学到上海去了。同是沦陷区,上海还有书可念。她没跟他们一块走,在上海也没有来往。”

王佳芝的孤独和心里的不甘由此可见。两年后,一伙人到上海上学,搭上了重庆特务,暗杀行动得以继续,佳芝又“义不容辞”的充当诱饵,和易先生上了两次床也觉得积郁全消,因为童贞没有白白失去,童贞的失去算是派上了用场。佳芝要靠和易先生上床来解开心里的积郁,其实任务失败的伏笔早就埋下了。

生活中太缺少温存了。而在上海,当他们需要她继续执行任务的时候,又找她,这不免让她觉得自己只是刺杀汉奸的工具。她这么一个女孩子,本来光艳照人,从十二三岁就有人追求,连易先生也被她迷住。可是却没谈过恋爱,也没觉得有个人爱她,独自住进易先生家里做间谍,又好强,孤单与不甘心可想而知。

等到了珠宝店,易先生给她买钻戒的时候,露出了悲哀的微笑。这悲哀的微笑是觉得王佳芝和他在一起也不过是为了钱,所以感到悲哀。

可是王佳芝太需要想象有一个人爱自己了,这悲哀被王佳芝理解成,易先生是爱她的,为了她不爱他而悲哀。

就是这么一瞬间,佳芝宁愿相信易先生是爱她的而让孤独感弱一点,让自己觉得有人爱自己,活着还有一点滋味,也不愿相信易先生只是自怜无人理解自己。她于是头脑发昏,叫易先生“快走”。

而易先生自然是不爱她的。

另一方面,到小说末尾,当晚十点前易先生把这一伙人就都杀了,包括王佳芝在内。杀完之后,他还有一点得意。张爱玲写道:

“她临终一定恨他。不过‘无毒不丈夫。’不是这样的男子汉,她也不会爱他。

……

他对战局并不乐观。知道他将来怎样?得一知己,死而无憾。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虽然她恨他,她最后对他的感情是强烈到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这也只是自我陶醉,因为易先生也是孤独的,他同样也是要想象有一个人爱他,而其实王佳芝也并不爱他。其实两个人都是期待和想象对方爱着自己,而获得一点存在感,一些温存而已,本质上还是孤独。这有点儿像霍布斯的“人对人是狼”的翻版,有点儿心理迷踪。

人对人本来是不爱对方的。但是为了让自己少一点孤独,却都想象着对方爱自己,因此做出的一些举动反而容易让对方理解成是被爱的,实际上孤独,假想着被爱,看起来也被爱,我觉得这是这个故事真正的核心。这一核心其实是在极端情境下(间谍故事)表达人最日常的感情(孤独),而将其凸显出来,这正是小说帮助我们体味人生之道,正是小说的好处吧。

有人说,这小说里有张爱玲自身经历的影子,别的我不知道,唯独在孤独感,渴望被爱这一个层面,我觉得有张爱玲自传的影子,也有每个人孤独感的影子,恰在这一点上,我觉得很好,很是喜欢。

李安拍的电影又有所不同了。

其中的王佳芝和易先生是产生了感情的。有点儿罗密欧与朱丽叶故事的味道,两个敌对阵营中的男女,彼此爱上对方,最后在珠宝店里,王佳芝和易先生一起拿着钻戒,有真的结婚了的感觉,那一刻两个人都那样美,那样的爱对方,不由得王佳芝不放走易先生,她是动了真情的。

在电影中,易先生稍稍被神话了一些,之前派去的女间谍都被发现了,而王佳芝之所以不被发现是因为她真的对易先生动情了。王佳芝的任务失败是必然的,如果她不爱易先生则任务无法成功(会被发现),如果她爱上易先生,则任务也无法成功(她不会忍心杀他)。

所以,到了最后珠宝店那一段,我和学生们看的时候,大家都不忍心看了,都喊着让这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吧,不要让王佳芝死了,这两个人都太可怜了。当然可怜了,尤其是当他们一个长得像梁朝伟,另一个长得像汤唯的时候。

张爱玲对汉奸的态度则是祛魅,汉奸也不过是个平常人,哪就那么神了。在故事结尾,李安的处理让两个人的心在一起,没有那么孤独了。在这一点上李安更温柔,而张爱玲更深刻,比较而言,我还是更喜欢张爱玲的立意,读小说更能让你感到人世艰辛,觉得澄明,觉得又抚慰了一次自己孤独的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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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色戒 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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