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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瞒病情致68名医护人员被隔离 警方立案

2020年02月05日 地区:中国

【多维新闻2月5日讯】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肆虐,中国全国各地要求有接触史的疑似患者应上报,但山东一名感染者却故意隐瞒接触史,致68名医护人员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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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接触史的人,一律进行隔离观察。

综合媒体2月5日消息,山东潍坊市公安机关2月5日发布通报称,2020年2月3日,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依法对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张某芳立案侦查。

据悉,张某芳,于2020年1月17日至20日离潍外出赴安徽省蚌埠市,返回途中曾聚餐。1月21日,因咳嗽、头疼就诊于某某附属医院。2月2日,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张某芳在返回潍坊后,拒不配合当地社区调查,就医时面对大夫的问诊,刻意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与其接触的多人存在被传染的严重危险。

通报中称,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有关部门严密排查,已对与其接触和相关的某某附属医院68名医务工作者和某某花园小区、某某帝景小区、某某4S店等49名人员,全部实行隔离观察。同时,通报外地排查与其密切接触者。

公安认为,张某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张某芳已被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据悉,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断扩散,中国官方不断强调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不要聚集,减少外出,就诊即要如实介绍自己的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如有隐瞒,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面对严峻的局势,有地区甚至出台规定,对疫情造成不利影响的进行刑事责罚甚至死刑。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制发《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的紧急通知》。表示依法严惩疫情防控涉及的9类36种刑事犯罪,最严重可判死刑的包括3类犯罪。

其中在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里提到,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最高判刑死刑。

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里提出,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最高判刑死刑。

在贪污、侵犯财产类犯罪里,贪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款物或者挪用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最高判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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