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一男子扮初中生强奸及轮奸多名女生,已被执行死刑
2025年07月16日 地区:中国 来源:极目新闻 阅读(9)
湖南株洲攸县一名36岁男子假扮初中生,诱骗女学生和他发生性关系,先后多次强奸、轮奸多名幼女,还介绍他人强奸幼女,用拍下的私密影片胁迫对方,造成女生自残、被迫转学等。2025年5月16日,该男子以注射方法被执行死刑。
潜入初中生群组 性侵初中女生
据极目新闻引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布告栏信息,罪犯陈某晴1989年6月出生,2022年1月前后,陈某晴化名陈某宇,假扮初中生同龄人,混入县域内20多个初中学生自建QQ群、微信群,随机添加女学生为好友,选择其中部分女学生,以诱骗、胁迫等方式约出实施强奸。
据法院布告栏信息,2022年2月至3月初,陈某晴先后10次奸淫3名幼女,其中伙同2名同案犯(均已判刑)实施轮奸3次;其还强奸1名未成年女学生未遂。同年2月中旬至4月初,陈某晴为牟利,介绍6名同案犯(均已判刑)分别对前述1名幼女实施奸淫1次。此外,陈某晴还猥亵其他2名幼女,实施敲诈勒索犯罪1宗。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某晴奸淫未满14岁幼女,采取胁迫手段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猥亵未满14岁幼女,构成猥亵儿童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
陈某晴通过其他未成年人介绍,或虚构身份结识被害幼女,采取利诱、哄骗、利用奸淫过程中制作的影片进行胁迫等手段奸淫幼女多人,多次轮奸幼女,奸淫后为牟利引诱、胁迫被害幼女与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造成1名幼女辍学和1名幼女自残、试图自杀、被迫转学等严重后果,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某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宣判后,陈某晴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法核准,陈某晴于今年5月16日在湖南省株洲市被押赴刑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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