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亚太 欧洲 美洲 中东 澳新 非洲
首页 时政 社会 经济 商业 金融 科技 军事 健康 文化 娱乐 体育

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例:惹争议 中国舆论两极分化

2020年03月03日 地区:中国

【多维新闻3月2日讯】近日,一则《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中国网络引发一场舆论风暴。截至3月2日,该意见征集稿的阅读量已经超过27亿。

中国官方似乎不希望民众继续关注该话题,目前正极力让舆论“降温”。

1_wycx6nkT8HIYYuPq3aE7HJLDZsK_RtAul49ALpePQ.jpg

2月27日,中国司法部发布《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截至到3月27日。消息一经发布立刻引发广泛关注,一些网友在社交媒体上表达了疑惑与不解,也有部分网友表达了担忧情绪。

永久居留条件

刊登在中国司法部网站的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外国人可以申请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情形,比如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取得国际公认杰出成就的外国人,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条例还称,永久居留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留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永久居留外国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购买自用、自住商品住房,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条例指出,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的外国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区域引进并经主管部门推荐的急需紧缺人才。

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引进并推荐的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以上职称的学术科研人员,以及其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引进并推荐的教授、研究员。

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以及国内知名企业引进并推荐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另外,外国人为中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在中国境内从事公益活动,为中国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为推进中外友好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等,可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市政府推荐,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征求意见稿规定,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应当向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请信息,提交本人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材料,按规定接受面谈,并留存指纹等人体识别信息。

有分析人士认为,这就是中国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向世界吸收人才的一个措施。这样的措施其实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国都有,中国以前也地区性的在实施,只不过这次把它明文化了在全国推广而已。

但是目前该条例在网络上得到的评价两极化,不赞成的人用八个字形容《条例》——“后患无穷,历史罪人”;赞成的人也用八个字来形容《条例》——“国家利益,大国心胸”。

中国民众为何反对

有网民认为,中国民众之所以这么大力反对,主要责任在于长时间负面情绪的累积。网民普遍认为对外国人的永久居留条件过于宽松,多项要求缺少详尽的解释,大有漏洞可钻。其中争议最大的是第十九条,“外国人因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例如,2012年,一个环游世界的日本人在武汉丢了自行车,武汉发动了不少警察,连夜帮他把自行车追回。如果中国人丢了自行车,没有一次找回来过,警察甚至会说,“大概率找不回来了,买个新的吧。”

2019年,一名外国留学生在福州街头用电动车违规载人,和交警发生肢体冲突,依据中国法律而言这就是袭警,但警方最终的处罚却意外的轻微。

正如世界上很多国家一样,并非移民国家的中国人,目前对于在华外国人的“超国民待遇”有严重不满。不少人更担忧新的条例给予外国人较大权利,而不要求其履行与中国公民相同的义务。 尤其是过去几十年来,外国人在中国长期享有“超国民待遇”,已经令许多中国民众不满。

有评论指出,大部分中国人对外国人其实是以礼相待的。正如上述所说,中国人反对的是,外国人来中国拥有的一些特权;一些低素质的外国人,来中国搅乱中国的治安环境;那些一边来中国淘金,一边鄙视中国人,看不起中国人且自以为高人一等的外国人。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网络,仅供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评论

Comments